文物古迹电气火灾隐患突出发表时间:2020-07-28 11:16 电气故障是最主要火灾诱因 2019年,国家文物局共接报文物火灾事故21起,其中涉及世界文化遗产地1起(县保单位),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起,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起,其他市、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起,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其他不可移动文物2起。 21起火灾事故中,有19起已查明火灾原因。电气故障仍然是最主要的火灾诱因,发生文物电气火灾8起,占42%;此外,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4起,文物保护工程工地违规用火引发火灾2起,燃香、烛火引发火灾2起,外来火种蔓延引发火灾2起,吸烟引发火灾1起。 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,国家文物局对部分重点文物、博物馆单位组织了随机突查暗访,共抽查文物、博物馆单位75处,其中国保单位47处(第八批国保单位16处),省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11处,博物馆17处,发现各类文物安全隐患和问题260余项,主要表现为以下六个方面: 1.电气火灾隐患突出。 在文物建筑的木质构件上直接敷设灯具和线路,在文物单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,甚至用棉被等直接遮盖电器。 2.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。 消防设施设备检测和维护不到位,消火栓冻结,消火栓箱和消防水带霉变老化;灭火器配置不足,或者老化过期、失压无效等。部分单位点式感烟火灾探测器设置不规范。有的单位消火栓箱、灭火器箱等消防设备上锁或者贴封条,影响及时取用。 3.生活用火问题较为严重。 有的文博单位在古建筑内设置职工厨房,用油用气用火用电隐患突出。个别文博单位的毗邻餐馆将排烟系统设置在文物单位院内。 4.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。 在文物建筑单位内施工动火作业,缺乏防火安全措施;施工现场混乱,易燃、可燃物品堆积,施工人员现场吸烟等。 5.日常安全管理松懈。 有的在文物单位内私搭乱建,乱堆易燃、可燃物品,工作人员和游客在文保单位内随意吸烟等。有的用于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建筑焚香燃烛部位无专人看管,无有效防火措施;有的对游客在古建筑院内明火烧纸监管措施不力。 6.安防、消防值守不到位。 单人单岗、无证上岗、调备操控不熟练等问题较为突出,甚至有的值守人员夜间值班睡觉。部分单位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差,日常演练流于形式,应急处置能力不足。 |